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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负如来不负卿

 

 

2013年最后一天,我带着《家师逸事》一书作者张梅,奔袭六环路外《读库》库房,签了五百本《家师逸事》。当晚我在微博上说,过去的一年折腾了三本书,《观待与割裂》、《家师逸事》、《危险》,至此圆满完成,喝一小口庆祝。微博发出后,一位好朋友评论道:“不负如来不负卿”。

 

是开玩笑,挺巧妙的。《观待与割裂》是赵跃辰老师对三部佛教经典的讲解,《家师逸事》是记述一位藏传佛教导师的言论及行止的随笔集,《危险》是陈幻的长篇小说,陈幻和我是夫妻。两本佛教书,一本与爱人有关,所以,“不负如来不负卿”。

 

不过这里想说的,是另一层的“不负如来不负卿”。

 

我在出版社做过十几年编辑,被扣了一顶“出版人”帽子。“出版人”这称呼挺时髦,不知有人细琢磨过它的含义没有?依我浅见陋识,真正意义上的“出版人”应该是拥有最终出版权的个人。按我国现行法律,没有任何个人拥有这样的权力吧?出版社社长、出版公司老总,貌似有权决定一本书出版,但在书号审批制的法律法规体系内,不过是在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委托之后,代为行使这一决定权,职务行为而已。所以所谓“出版人”,叫出版工作者似更准确。

 

不少出版工作者也正是基于这一国情,怨声连连,说想出的书出不了。我也有过同样抱怨,后来扪心自问,想出的书只有那一种或者那几种么?那一种或者那几种出不了,就不做出版工作么?就没有一种我喜欢的书不能正常出版么?归结为一句话:我为真正想做的事情付出了多大努力?问完就不好意思再怨了,闷头去做吧。

 

前边提到的三本书,《观待与割裂》理论性超强,尽管内容价值惊人,字字珠玑,但是太高精尖,难免曲高和寡,发行量万难超过两千本。也就是说,依通常概念,绝对的赔钱书。《家师逸事》题材涉藏,出于众所周知的原因,审查过程极其漫长,前后游走近十家出版社,耗时近三年,费尽周折。《危险》是一部纯文学小说,值此文学出版一片哀鸣之际,出版社有充分理由怀疑其市场表现……面对如此“危险”的局面,去努力,我做到了。

 

后来,《观待与割裂》在一些佛教论坛引发一场小地震,成为热议话题。《家师逸事》出版后,不少读者反馈,像上了一堂藏传佛教的私塾课,收益良多。不少人出于喜爱一买几十本,分赠亲朋好友。其中一位竟然直购五百本。《危险》上市不到一个月,各届好评不断,被称“纯文学的艺术性和类型文学的阅读快感兼具的全能小说”,凸显“爱与罪的主题”。与此同时引来好几家一线影视公司,购买电影改编权。

 

哦忘说了,作为这三本书始作俑者,我没有所谓“出版人”的身份,成品书上,无论责任编辑还是出版人名目下,都没有我名字。十年前我已从出版社辞职,也从未成立出版公司,我只是一个编辑工作爱好者,看到好的书稿,就忍不住找出版机构游说,寻求他们帮助,促成出版,让更多的读者能分享到我真正喜爱的书籍。哦还忘了说,我做这一切,纯属自愿自贱,没有任何人付我一分钱酬劳。免不了还要往里搭一些。

 

有人会说,虽无酬劳,可积攒所谓的“无形资产”啊。这我同意的,不过我理解的“无形资产”可能和他们说的含义不尽相同。我没别的本事,只有编辑工作还勉强称职,更万幸的是我还热爱这门工作。利用自己所能,努力实现一些心愿,我从中得到快乐,这“资产”着实不小,也确实“无形”。至此我可以最后陈词了——多说无益,尽所能脚踏实地去做,这便是“如来”;在此过程中,每一个帮助我的人,都是那个“卿”。

 

 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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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葵

杨葵

168篇文章 7年前更新

杨葵,1968年生于江苏。做了二十多年书、报、刊编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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